| 市酒类管理办公室开展酒类市场“百日集中整治”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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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17 09:26 文章来源:营口市商业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在全市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市酒类管理办公室注重突出实践特色,把“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落到实处,他们依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辽宁省酒类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我地区酒类流通市场的实际情况,从6月1日开始至9月8日,在全地区开展酒类流通市场“百日集中整治”活动。
开展这次“百日集中整治”的重点是:一是全面清理全地区酒类经营企业,主要核查酒类经营企业的地点、检查经营条件、有关资质、酒类进销渠道等。对无证经营、制售假冒伪劣的,不具备产品质量保证条件的,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对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但经营行为不规范的限期整改。在整改同时,对酒类经营企业进行全面登记备案,建立一套完整科学地管理档案。二是主要检查商场、超市、酒店、集贸市场。重点检查市场占有率大,品牌价值高,畅销品牌和散装白酒;对分散在城乡结合部的集贸市场、餐饮全面进行清仓查库,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一律予以封存;对不符合标准规定,以假乱真,仿冒知名商标和品牌的行为要追根溯源从源头治理。
此次活动酒类执法部门人员,将对分管的区域进行拉网式的逐一排查。对酒类零售企业没有进行备案登记的,按照《酒类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备案登记。对不按时办理备案登记的企业,按照《酒类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制假、售假和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蔓延。
通过开展“百日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我地区酒类流通市场监管体系,建立“统一放开,竞争有序”的酒类流通市场,真正让老百姓喝上“放心酒、满意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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