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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边区出台2008年十项农业项目补贴政策
2008-04-24 08:21  文章来源:老边区商业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近日,老边区出台了《老边区2008年农业项目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三农”扶持力度,对种粮、新品种引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十个方面实行补贴,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发展,将会对我区今年的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是种粮直接补贴政策。除果树等经济林、机动地、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外,对种粮(含种植蔬菜)农民实施直接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10元/亩。
  二是新品种引进补贴政策。区政府将从财政列支5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项目引进、示范和推广。
  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补贴政策。对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在带领农民致富方面起到突出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适当补贴。
  四是龙头企业固定资产补贴政策。区政府对农事龙头企业继续实施补贴,对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5%的资金补贴。
  五是畜牧集约化养殖园区补贴政策。政府鼓励畜牧养殖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对投资大,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设施齐全、设备先进、符合养殖园区条件的,每个园区给予补贴5万元。
  六是可繁母猪补贴政策。为提高全区商品仔猪的自供能力,减少因外引仔猪携带疫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对符合区动监部门核定标准的、养殖户所饲养的可繁母猪每头补贴50元。
  七是优良种猪补贴政策。养殖户具备种猪养殖条件,达到标准化养殖水平的,年购进动监部门认可的优良品种种猪,以50头种猪为基数,一元种猪每头补贴500元,二元种猪每头补贴300元。
  八是农机补贴政策。继续实施农机补贴政策,对农户购买由农业部指定的,享受国家及省级补贴的农具(拖拉机除外),每台机具给予全价10%的补贴。
  九是机械插秧补贴政策。采用机械插秧的水田,每亩补贴30元,软盘每片补贴0.3元。
  十是日光温室补贴政策。为鼓励设施农业发展,凡当年新建、翻建占地一亩以上、且一次性投入5万元以上的标准化日光温室,每栋给予5000元补贴。对当年新建设施蔬菜小区,规模栽0栋以上,功能完善,标准较高的,区政府将给予适当基础设施资金补贴。
  (首发子站:营口市老边区商业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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