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辽宁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辽宁营口商业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县级商务 >  正文
大石桥市人民政府“打假”办公室开展“3.15”消费维权活动
2009-03-20 14:26  文章来源: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大石桥市人民政府“打假”办公室
开展“3.15”消费维权活动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维权知识和维权意识,大石桥市“打假”办公室组织农委、经委、质检局、动监局、药检局、工商局、烟草局、文体局、商务局等相关成员单位,携带大量宣传材料及假冒伪劣商品,在站前广场设立“宣传点”,进行布展、宣传,共发放宣传单近3万份,其中:农委3000份、经委3000份、质检局5000份、动监局3000份、工商局10000份、药监局4000份、酒办1000份、文体局20000张光碟;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讲解怎样识别假冒伪劣商品,使广大消费者能够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活动,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到科学消费、理性消费。
市政府副市长陈立平同志到场并发表了《认真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繁荣镁都经济》的讲话。市电视台进行了现场采访、摄录。广大市民积极踊跃参与,关心自身维权情况,逐步增强了自身的维权意识。
通过开展此次“3.15”维权活动,进一步净化了我市各类市场,强化了“打假”意识,使我市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又上一个新台阶,使“打假”工作深入人心。
举报电话:0417-5836838

大石桥市人民政府“打假”办公室
二OO九年三月十八日
  (首发子站:辽宁大石桥商业之窗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 联系人: 张 悦 电话: 024-86894801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 燕 电话: 010-51651200-600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