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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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23 09:04 文章来源:营口市商业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市(县)区商业局、相关企业:
三鹿牌婴幼奶粉事件是一次波及面广,影响复杂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做好我市奶粉市场供应,彻底清查有问题奶粉,妥善处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奶粉市场的供应工作
各商业主管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制定应急预案,积极配合质监、工商等部门工作,加强市场监管、调研、协调工作,及时了解奶粉市场及相关商品的市场供应情况、价格变动情况,要把奶粉纳入商务部生活必需品监测范围内,实行日报制度。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市商业局和当地政府报告,确保奶粉市场不脱销、不断档。
二、要妥善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
盖州、大石桥、老边、鲅鱼圈商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组织人员深入批发市场、超市、“万村千乡”农家店等经营企业,开展一次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要加强对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检查、指导力度,确保不留死角。站前、西市商业主管部门也要对所辖区域内的各大中小型奶粉销售企业进行检查,配合工商、质监部门开展清查“三鹿”等22个奶粉生产企业生产的69个批次的不合格婴幼儿奶粉工作,做好含有“三聚氰胺”成份的婴幼儿奶粉下架、退市、封存等工作,严禁含有“三聚氰胺”成份的婴幼儿奶粉扰乱市场。要及时跟踪奶粉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
三、加强舆论引导,确保市场稳定
各商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要选派得力人员,加强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宣传各级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引导消费者全面、客观、理性消费,特别是我地区内主要经营场所要在经营现场公示国家公布的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名录,组织精干人员面对消费者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维持好市场秩序,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确保市场稳定。
四、要妥善处理好消费者的退货工作
各商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到大中型超市、奶品批发企业指导、督促退货工作。对于问题奶粉,各经销商凭消费者的有效证明,无条件予以退货;对要求退换非国家公布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的消费者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并进行登记、造册。登记要求退换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品名、数量、批次,待国家有关部门明确处理意见时一并解决。
以上要求,请各市(县)区商业主管部门、相关企业抓紧落实,并于2008年9月25日前,将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我局。我局将随时进行核查。
二OO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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