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口市商业(粮食)局现代流通发展科 |
|
| 2006-12-04 19:40 文章来源:营口市商业(粮食)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一)研究提出全市流通服务业发展政策;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流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三)组织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对大型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论证和协调指导;
(四)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市内期货市场的发展;
(五)拟定无固定地点销售业态发展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六)拟定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特许经营、内贸代理制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实施政策性资金安排的有关现代流通业态的重大投资项目;
(八)拟定全市流通服务业信息化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市流通服务业法规宣传和有关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十)负责餐饮服务业市场开发,拟定有关政策、运行规则和管理办法;
(十一)拟定餐住服务业发展规划、规章;负责全市餐住服务业市场的情况综合及统计信息分析、发布,提供咨询服务,监控市场运行;
(十二)负责全市餐住、住宿、美容美发、家政等行业的发展和管理;
(十三)组织拟定餐住服务业技术分等定级、服务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
(对应省商业厅政策法规处、综合调研处、现代流通发展处、服务业促进处)
本科室负责的审批职能:
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初审
服务对象:设立直销服务网点的申请人。
法律依据:国务院[2005]443号令《直销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市商业(粮食)局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报省商业厅审核,报商务部审批
责任科室:现代流通发展科
公开电话:2170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