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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2007-10-10 14:19  文章来源:营口市畜禽办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9月5日,我市召集全地区相关部门认真收听了全国生猪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落实工作情况如下:

  一、市政府高度重视。主管副市长李松林同志在会上就如何贯彻落实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肉安全,确保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做了重要指示。首先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求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商业局牵头,动监、卫生、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其次要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大力整顿生猪屠宰和肉品流通市场秩序,对这次整治工作的重点按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具体分工。第三要求对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市场要标本兼治,完善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二、措施具体,行动迅速。为了尽快落实全国生猪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一是由市商业局专门召开了会议研究布署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形成了《营口市生猪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市商业局、工商局、卫生局、动监局、质监局、公安局等部门进行会签,联合下发。

  二是成立营口市生猪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由副市长李松林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副秘书长崔凤麟、市商业局局长阎家民担任,成员单位:商业局、工商局、卫生局、动监局、质监局、公安局。

  办公室设在商业局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

  三是领导小组下设4个行动小组,第一组由动监局负责,商业、卫生、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配合。重点对养殖环节要确保落实生猪检疫制度,对在生猪饲料中添加违禁药物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严厉查处在检疫中不负责任对死猪不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行为;严格同步检疫制度。第二组由市商业局负责,卫生、公安、动检、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重点继续做好定点屠宰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查处治理定点屠宰企业不按法规标准要求屠宰加工、销售的行为;坚决关闭设施简陋、不具备基本质量和卫生保障措施的定点场点;第三组由工商局负责,商业、公安、动检、卫生、质监部门配合,重点搞好肉品流通市场的集中整治工作,主要检查上市销售肉品是否符合我市生猪肉品市场准入条件,查验票证是否齐全;第四组由卫生部门负责,其它部门配合,重点对餐饮、宾馆、集体伙食单位所使用肉品进行检查,查验肉品是否具有二证一标志,是否实行肉品登记台帐制度;第五组由质监部门负责,其它部门配合,重点加大对熟食加工企业所使用肉品来源的查处,坚决杜绝病害肉、未经检疫肉品混入其中,危害群众健康。各部门每15天向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工作。
各部门落实责任,协调配合,要坚持整顿和规范相结合,监管和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生猪屠宰、肉品流通和使用三个环节中突出存在的问题,特别要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群众反映较强烈的案件。

  9月17日,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李松林和政府副秘书长崔凤麟等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对猪肉零售市场的质量、价格等情况进行检查。

  9月20日我市又召开了各(县)区点办主任工作会议,传达了9月18日全省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市商业局与各市(县)区签订《营口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各市(县)区与屠宰企业也签订了责任书。已在20日开通城市工作平台及市(县)区工作平台,生猪屠宰企业日报和生猪屠宰专项整治信息报送有专人负责,及时准确上报。目前,各小组已经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了工作。由市商业局负责卫生、公安、动监、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的专项整治小组已于9月18日开展了对定点屠宰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

  9月27日由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商业局阎家民局长亲自带队,正局级调研员董廷玉及相关部门同志参加,对大石桥市百源食品厂、南楼经济开发区屠宰厂开展了猪肉安全专项整治检查。10月2日—7日,董廷玉同志带领市畜禽办和工商、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分别对市内永红、东升、新东风、建丰等市场及兴隆超市、绿源肉类食品加工厂进行了联合检查。

  专项检查的内容包括农贸市场的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健全,证章是否齐全,屠宰企业屠宰操作是否规范,检疫检验是否到位等。

  从检查的结果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质量安全把关严格,检疫检验手段完备,能够严格按照屠宰操作规程要求屠宰生猪。所检查的各大市场上销售的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但同时也发现一些问题,个别屠宰企业屠宰的生猪有无耳标现象,还有的企业购销台账制度不健全,没有严格执行《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管理制度等问题,对此联合执法人员都当即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继续跟踪检查整改结果。

  下一步,市肉品质量监督联合执法队还将进一步扩大检查范围,包括餐饮、宾馆、集体伙食、熟食品加工等用肉单位,尤其对城乡结合部猪肉市场及乡镇屠宰点开展拉网式检查,进一步规范猪肉产销经营行为,确保市民用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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