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落实省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现场会议精神集中精力搞好下一步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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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09 14:24 文章来源:营口市畜禽办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10月30日,市商业局召开各市(县)区商业局(商委、经委)分管领导、定点办主任、区以上屠宰企业法人代表会议,传达贯彻省商业厅10月25日在营口召开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现场会议精神,传达贯彻省商业厅转发商业部《关于建立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评价体系的通知》精神,各市(县)区定点办领导分别汇报了前段工作及存在的问题,市商业局分管领导董廷玉参加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10月25日,省商业厅副厅长乔军带队、陈健处长、张小平副处长参加的生猪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在营口召开省内部分城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营口市政府李松林副市长参加了会议并讲话。会上,营口市、鞍山市、辽阳市分别对整治情况做了工作汇报,乔军副厅长做了重要总结和下一步工作部署。会后,对盖州市陈屯镇、鲅鱼圈区、熊岳镇等三个屠宰厂(场)进行了现场检查。盖州市市长、
副市长、营口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分别到现场参加了检查工作。
通过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省厅充分肯定了我市前段工作,认为:我市各级政府和商业主管部门重视,领导靠前指挥;工作细致,行动迅速;案件处理和信息报送及时,居全省前列;对所属39个屠宰企业中的33家,提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解决了以往生猪进厂无检疫耳标问题。同时结合三个城市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今后工作,提出了工作意见。
在传达省厅现场会精神会议上,根据现场会精神、结合全市工作状况,市局要求:
1、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基础上,积极、及时向本级政府汇报工作,争得政府支持。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搞好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
2、进一步发挥商业主管部门的牵头作用,协调各部门发挥联合执法作用。
3、加强组织检查验收,重点突出四个环节八个字:检查、整顿、打击、验收。即对所属屠宰企业实施拉网式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实施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出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行为;按商务部《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评价体系》要求进行验收。
4、加强基础建设,重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艺流程、严格索证索票制度和屠宰厂(场)标志牌管理、严格无害化处理制度和台账制度。
5、加强乡镇屠宰点管理,实现乡镇定点率95%的目标。乡镇定点率指撤乡并镇的所在地及所在地猪肉销售市场和消费市场占有率;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本着偏远山区要定点、城乡结合部不完全定点,可以结合“万村千乡”活动,采取肉品配送方式。要利用市场机制和调控手段,实现乡镇定点。乡镇定点场要坚持八条基本条件,即:具备基本设施设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相关证照;严格检疫检验;完备各环节台账;严格无害化处理;符合环保条件。
6、搞好信息报送和舆论宣传工作。屠宰企业和各级管理部门要按省厅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信息;要利用各种方式进行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取得各级政府和全社会支持。
7、要加强对牛羊集中屠宰工作。要在前一段准备工作的基础上,要加快进度。
会议要求各市(县)区要真正负起责任,做好工作,不能拖全市的后腿;营口市不能拖全省的后腿。要上下齐动,发扬成绩,巩固成果,弥补不足,落实任务,借全国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契机,提高我市屠宰工作整体水平,向政府和人民交上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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